记仪陇县公安局民警马猛先进事迹
2012-09-26 AM02:03:08 来源:仪陇县公安局 评论:0 点击:
马猛,男,汉族,现年32岁,中共党员,2003年毕业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在职大专文化程度。2010年2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仪陇县公安局观紫派出所工作,先后负责案侦、治安、出入境、国保、消防、交通、行政内勤、户籍内勤等工作。现负责案侦、治安、行政内勤工作。
马猛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直奋战在公安基层第一线,以一颗平和的赤诚之心,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确保了一方平安,赢得了一方民心,充分展示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因工作出色,2010年至2011年连续获得县局六次季度嘉奖和先进个人,先后多次受到市局和县局的表彰。
真诚为民,热情服务,与辖区群众建立了深厚的警民鱼水情。
马猛在参加工作两年多时间内,共参与调解各类纠纷200余起,帮教转化失足青年12名,为居民群众做好事100余件。及时发现、化解各类不安定因素和群体性上访20余次,帮助群众找回离家出走与失散亲人10余人。
2011年8月的一天深夜,观紫镇泉水村村民胡某向派出所报称其1岁多的孙子不知去向,请派出所帮忙查找,接警后,马猛立即和同事赶往现场,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借助微弱的手电光,在田间地头一直找到次日凌晨两点,终于在一旱田内找到,事后,胡某多次来到派出所感谢派出所民警,虽遭马猛拒绝,但他还是经常无事就到派出所找“马警官”聊家常。
2011年6月11日凌晨4时许,三蛟镇村民毛某某喝农药死在老木乡民生村陈某某家里,毛某某的家人到达陈某某家中砸烂其家具等,和陈某某发生纠纷和抓扯,马猛和同事赶赴现场,在得知毛某某的三个儿子和女儿准备将尸体运往南充市市政府的消息后,马猛动出击并本着体恤弱者,维护正义,亲情感化的原则,及时追回当事人,成功调处了这一起因经济纠纷引发的非正常死亡的停尸闹事事件,谱写了一曲民警亲民爱民,坚守正义的和谐之音。
尽职尽责,严密防范,维护辖区社会秩序稳定。
马猛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挂在心上,把抓好防范、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他从狠抓社区基础工作入手,协助辖区乡镇政府建立治安联防巡逻队,以“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为根本工作思路,辐射周边地区进行巡逻;联系辖区乡镇政府召开辖区安全工作会议6次、到辖区学校上法制课6次,利用乡镇逢场天发放安全防范宣传单等提高辖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建立信息员的方式抓获逃犯7人,配合抓获各类违法违法犯罪嫌疑人20名,破获案件20余起,使辖区案件逐年减少,真正实现了 “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勤政为民,无私奉献,树立基层公安民警良好形象。
马猛的心里只装着群众,自己的事从来不放在心上,在他看来,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群众的渴望始终是他工作的不懈动力。连自己远在西充的老家一年都只回去两、三次,自己的儿子生病住院也坚守岗位,在这三年春节中都是在派出所度过,他一直任劳任怨,从不说累。真正树立了基层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在派出所两年多时间里,他拼搏奋斗,无私奉献,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也没有撼人心弦的豪言壮语。默默战斗在公安工作的最基层、第一线,他把自己的生命融入了平凡的事业之中,用自己的赤诚和热血为广大群众奉献着自己的光和热,得到了辖区群众的赞许,用平凡的工作谱写着一曲曲新时代优秀基层公安民警的英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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