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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消费警示

  • 2008年9月21日
  • 来源:仪陇县工商局
  • 揖稿/编辑:不详

广大消费者:

  近期,部分婴儿奶粉、液态奶被查出含三聚氰胺,食用后会对身体造成损害,请消费者朋友引起高度重视。

  一、凡购买已被国家质检总局确认的不合格奶粉、液态奶,请立即停止食用,并可凭有效票证到经销商处退货。

  二、如发现已被确认的不合格奶粉、液态奶,请拨打12315举报。

  三、消费者购买奶制品时如有疑问,可向当地工商部门咨询。


                         仪陇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仪陇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二00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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