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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三闹离婚 为和睦法院判驳回

  • 2008年3月20日
  • 揖稿/编辑:随风而去、做好一把伞
    本站讯: 3月19日,笔者从仪陇县人民法院获悉:18日,家住仪陇县新政镇的75岁老汉李某(化名)在接到判决书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71岁老伴的离婚诉讼请求终于被法院驳回了,以后,自己也要改改脾气,与妻子好好地安度晚年。

    1952年9月,李老汉与老伴经媒人撮合订婚并同居生活,其间,先后生育5子。1959年李老汉与老伴首次离婚,4年后又在一起生活。1982年,两老人因感情不和再次闹离婚,经村社干部调解,分居生活。近年来,随着4个儿子(另1个被他人领养)先后成家,老汉自觉生活没了着落,要求老伴供养,老伴不肯,李老汉就经常找老伴吵架、无理取闹,甚至从老伴那里抢走粮食和财物。2008年1月,老伴一纸诉状将李老汉告上法庭,要求与老汉离婚。怕丢面子,李老汉没有出庭参加诉讼。

   法院认为,李老汉与老伴共同生活期间不珍惜感情,也不尊重老伴,双方感情确有破裂迹象,但考虑到李老汉与老伴均已年老,加之双方都没有跟随子女生活,只要李老汉正确处理与老伴的关系,双方尚有和好可能并幸福地度过晚年。(仪陇在线--泪舞沙情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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