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做是错误的。希望大家遇到类似情况,不要采取这种极端行为,要依理依法讨薪。”3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拘留所采访时,前不久爬塔吊讨薪的四川籍男子董某说。
3月6日14时30分许,河街一建筑工地呈现惊人的一幕:“再不给我工钱,我就跳下来了!”一名男子为了讨薪,爬到该工地30米高的塔吊上,通过极端方式讨要薪酬。消防一中队官兵和河街派出所民警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只见该男子坐在30多米高的塔吊顶上,双脚悬空,随时都有摔下来的危险。经过消防官兵、派出所民警、用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男子家属共同对塔吊上的男子进行耐心劝解,半小时后,该男子答应和用工单位进行协调,在消防官兵的帮助下回到了地面,并与用工单位相关负责人一起到河街派出所就欠薪一事进行协商解决。
原来,该男子姓董,来自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度门镇。他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该工地承包部分水电安装项目。由于5万余元承包工资没得到,故采取此极端的方式进行讨要。
河街派出所教导员杨胜伟告诉记者,董某讨要工资没有错。但因为其采取极端的方式讨要,并影响了工地生产秩序,故公安机关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其协调工资的同时,也对其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杨胜伟希望,广大民工讨要工资,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
面对戒备森严的高墙,董某说:出去以后,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遇到此类事情,绝对不再做违法的傻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