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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柔性调解离婚案

  • 2010年8月11日
  • 来源:南充日报
  • 揖稿/编辑:邓超

    本站讯  (邓超)  8月5日上午,当事人姜某在接到送达的民事调解书时,含着热泪向法官鞠了一躬。炎炎夏日里,仪陇县金城法庭的调解室内,一对刚刚还矛盾尖锐的夫妻,在法官的劝导下终于达成协议。

    8月5日上午,金城法庭内有一外地女当事人在参加完昨天的庭审后不肯离开,坚持要求判决与丈夫离婚才肯离开,该怎样处理?当何刚听完工作人员的汇报后,立即调来该案卷宗查阅,发现该案原告姜某系广元市剑阁县人,在本地举目无亲。

    原来,姜某与被告汪某已经分居两年有余,她在诉讼过程中委托了一名律师代理诉讼,把东拼西凑借来的几千元钱全部交了律师费,就连回家的路费都可能出现困难。想到为离婚付出的高额代价,原告姜某情绪有些失控。

    但是,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未能向法庭提供其夫妻关系确已彻底破裂的证据,何刚把该案涉及的法律规定向姜某详细解释后,姜某情绪更加激动,仍然坚持如果法庭不给其判决,就不离开法庭坚持继续诉讼,一直等到离婚判决为止。工作人员拨通了被告汪某的电话,通知其下午到法庭调解。

    下午,何刚在该庭调解室内主持原告姜某和被告汪某的调解工作,让双方在互联网上搜索相关案件进行比照,希望双方能够冰释前嫌,重归于好。但无论何刚怎样劝说,原告姜某在离婚的态度上没有丝毫退让。于是,他开始做被告汪某的工作。姜某、汪某终于达成了离婚协议。这时,已是17时10分,考虑到姜某还要赶回老家,法庭立即制作民事调解书发放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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