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复兴"2006.10.11"恶性抢劫案一案犯被执行死刑 - 城事 - 仪陇在线 - 仪陇县具有影响力的门户网站 - 专注仪陇本地信息17年 - 637600.CoM
首页 资讯 报料 分类 黄页 视频 房产 旅游 教育 文史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仪陇资讯 > 城事 > 正文
蜀商贷款 服务蜀商 宜居仪陇·幸福仪陇

仪陇复兴"2006.10.11"恶性抢劫案一案犯被执行死刑

  • 2008年6月23日
  • 来源:仪陇广电
  • 揖稿/编辑:蒲勇 供稿:杨劲松、李晓丽
    5月6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06年10月发生在仪陇县复兴镇的恶性抢劫案件的被告人彭欢,作出了执行死刑的公开宣判。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代理审判员李卫东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随后,罪犯彭欢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0月11日上午,案犯彭欢、王某在仪陇复兴镇千丘田村四社一小路上,持刀杀害了阳某、张某两位老人,抢走了受害人的背包及当天从复兴镇农行营业所支取的2万元现金。

    经法院审理,彭欢被执行死刑,另一案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