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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3月1日开启禁渔模式 江边捕鱼将被处罚

  • 2018年2月28日
  • 来源:封面新闻

   

    随着气温回暖,不少钓手也开始重拾渔具。2月23日,记者从四川省农业厅获悉,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四川将从3月1日至6月30日开始,在全省天然水域打响春季禁渔战。此外,全省首批14个全年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也正式公布。


    据了解,此次春季禁渔,涉及范围为全省天然水域,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雅安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禁渔期,但禁渔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还发布了全年禁渔区域,禁渔区为赤水河流域四川段、农业部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中的诺水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5个自然保护区和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9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期为全年。


    各位钓鱼爱好者注意了,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饲养家禽,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等特殊需要采捕水生生物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据介绍,相关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水生生物保护区、天然水域、渔港码头、水产品市场、涉渔餐馆等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挖砂采石、涉水建设项目执法检查,严厉整治禁渔期违法捕捞、运输、经营野生鱼和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并进一步完善渔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渔政、公安执法合作,打击各种破坏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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