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1、双方或一方是本县常住户口;
2、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且均未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
5、自愿结婚,双方亲自到场登记;
6、证件有效相符(户口簿和身份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一致)。
二、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1、双方或一方是本县常住户口;
2、双方共同到场 ,完全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3、证件有效相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一致);
4、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补领婚姻登记证办理条件
1、双方或一方是本县常住户口或原在我县办理的结(离)婚登记;
2、结(离)婚证遗失或损毁且至今仍维持该状况;
3、证件有效相符(户口簿和身份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一致);
4、户口未在一起且无档案可查的须提供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5、不能亲自到场的须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四、办证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五、办理地点 仪陇县婚姻登记中心(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十五号一楼)。
六、收费标准 工本费9元/对。
七、咨询电话 (0817)7216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