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证照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页岩砖开采、生产、销售以及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对采矿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续登记或未获批准非法进行矿产资源开采、不按开发利用方案越界开采以及擅自非法转让采矿权的违法行为,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严处。对无照从事页岩砖生产销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从严处罚。
二、严格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砖价的违法行为
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地震灾后重建物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决定对页岩砖实行提价申报制,必要时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对砖厂哄抬砖价、违规擅自涨价的违法行为,由物价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予以处罚。
三、严格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砖制品的违法行为
为确保建筑用砖的质量安全,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凡生产销售不合格砖制品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严查处。
四、严格经营行为监管,坚决打击停产、限价、分割市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严禁分割市场、指定销售区域;严禁限制砖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严禁联合限价,与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严禁限制外地砖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砖流向外地市场;严禁停产参与分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对上述行为予以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安全监管,确保建材市场供应充足
停产的页岩砖厂必须尽快恢复生产,逾期不能恢复生产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页岩砖厂因整治安全隐患需要停产的,必须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六、严厉打击垄断货源、欺行霸市及阻扰行政机关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确保砖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顺利开展,凡拒绝、阻碍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从严处罚,对页岩砖厂在生产、销售过程中,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仪陇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仪陇质量技术监督局
仪陇县国土资源局
仪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仪陇县物价局
仪陇县公安局
二○○八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