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各级领导关于灾后防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广大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当前防震期间我县公共卫生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做好疾病预防控制、有效遏制传染病暴发流行等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单位
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疾病防控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面启动疾病防控预案,周密部署防控工作措施,做到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到位,确保实现无大疫的目标。
二、突出重点,认真履职尽责
(一)大力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组织动员广大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彻底清理受污染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在临时聚居点要建好临时公共厕所,要组织人员对生活垃圾与人、畜粪便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清除蚊蝇孳生地,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县卫生局要组织编写通俗易懂的健康教育资料,各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积极宣传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知识,把救灾防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切实做好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尽快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领取消毒药物,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并发动群众对学校、公共场所、临时聚居点等进行全面消毒和其他卫生处理,做到清理污染不留死角,环境消杀不留空白。对人、畜尸体等要及时实施火化或消毒深埋等处理。新政镇、金城镇、马鞍镇和各学校每天都要对所辖公共区域进行一次消毒,其余各乡镇每两天进行一次消毒。同时,各乡镇、各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工作规范积极做好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学校教室、学生宿舍要保持良好通风;学校要坚持每日对教学设备、学习用品和师生个人卫生用具、餐具、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物体表面等物品进行清洗、擦拭消毒。
(三)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食品、饮用水安全。质监、工商、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馆(含乡镇、机关食堂、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过期、腐败变质的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卫生部门要会同水务等部门做好对饮用水的检查监测,加强对集中式供水、临时供水、自备水、井水、分散式供水的消毒及指导,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四)加强疫情监测,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县卫生部门要加强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发生和流动动态,及时报告疫情,做好疫情的预测预警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尽快予以扑灭。
三、严格纪律,保证信息畅通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坚持24小时固定电话值班制度,严禁脱岗、串岗和工作不在状态。各乡镇卫生院要从5月20日起实行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普通疫情按规定上网直报,暴发疫情要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立即上报,每日下午4点之前将有关情况报告县疾控中心和当地人民政府;县卫生局要将每日情况及时汇总后报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进一步提高上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谎报、迟报、瞒报、漏报信息的和因疫情处置不力、发生传染病暴发或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仪陇县“5·12”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