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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2岁娃 躲藏7年后落法网

  • 2012年4月13日
  • 来源:南充晚报
  • 揖稿/编辑:杨学才 苟豪
    一男子7年前拐卖儿童后,居然异地躲藏并当起了“养兔专业户”。迫于警方的高压态势,感觉躲藏不住了的他,最终投案自首。日前,该男子因犯拐卖儿童罪,被仪陇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0元。

    1999年5月,仪陇县复兴镇大红坝村的李富平(已判刑)从外地打工回家后,长期在复兴镇万寿路一家茶园内赌博。同年9月,李富平因经济困难,产生了将新政镇居民王某某之子明明(化名,2岁)盗卖牟利的恶念。李富平将想法告诉了李兴开、谢素珍(另案处理)夫妇,得到二人赞同,并约定由李富平偷盗小孩,由李兴开负责找买主。

    同年10月9日上午,李富平将王某某叫到茶园内打麻将,乘王某某不备将明明骗走,然后将明明交与谢素珍。李兴开、谢素珍伙同邓敏全(已判刑)将明明带至洛阳、石家庄两地出卖,因价格原因未能卖出。于是,邓敏全便返回复兴,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李兴开得知此事暴露,便将明明以3000元卖与他人。随着李富平、邓敏全等的落网,李兴开渐渐感到恐慌,2000年5月主动写信给仪陇警方告知同案犯杨军的下落。随后,仪陇警方将明明解救回家。

    “李兴开是一个很狡猾的人,事发后,他躲藏在仪陇另一个乡当起了‘养兔专业户’!”今年3月19日,记者联系上该案的办案民警——仪陇县公安局复兴派出所一名罗姓民警。据介绍,多年来,民警一直没有放弃寻找李兴开的下落。李兴开也迫于警方的高压态势,感觉躲藏不住了,2007年8月29日,他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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