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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发盗案 窃贼原是少年郎

  • 2008年5月20日
  • 来源:南充晚报
  • 揖稿/编辑:李国位 张诚
      “你们仅用10多个小时就破获了4起盗窃案,不愧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11月29日,仪陇县公安局大寅派出所的门前掌声阵阵,鞭炮声声,该县炬光乡青山村的多名群众先后拉着派出所所长余军的手说。

       盗案频发 留守老人心惶惶

  11月19日,炬光乡青山村的张定勇放在家里楼上箱子中的500元现金被盗。同日下午,同村张帅和另一人放在立柜、衣服里的现金被盗。但是,3名失主均未报案。

  11月26日上午,青山村四组的退休老人吴某先后向110、大寅派出所报案,称家中抽屉被撬,现金4000余元和一部手机被盗走。贫瘠的小山村仅几天时间就连续发生盗窃案4起,被盗钱物越来越多。留守在家的老人们街不敢上,门不敢出,人人提心吊胆。

       迅速出击 民警破获盗窃案

    11月26日下午3时许,大寅派出所所长余军等人赶到案发现场。受害人吴某说:“锁着的堂屋门完好无损,但后门被打开,存放钱物的桌子的3个抽屉被撬,4000多元现金和挂在墙上的一部手机不翼而飞。”于是,民警把案件的突破点放在手机上。民警通过技侦手段获悉,案发后,嫌疑人用被盗手机给永乐镇的刘小成打过电话。在永乐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民警很快查到了用被盗手机给刘小成打电话的是11岁的李某,李某就住在其所租房屋的一间屋内。27日凌晨5时许,民警在李某住的房间内查获所盗手机和部分现金。

        被撵出“家” 少年郎连作4案

     作案4起,盗窃涉案金额近8000元的嫌疑人原来就是李某。李某家住仪陇县永乐镇红砖村,小学辍学,父母离异。今年4月,跟着外公外婆生活的李某,因不听管教被撵出“家门”。于是,李某只得在外游荡,偶尔住在年老的祖母家。今年11月17日,李某在永乐镇吃烧烤时,认识了卖烧烤的刘小成,便在刘小成的家里租房住下。11月19日,李某以到外公外婆家拿钱为由,租用刘小成的摩托车回到青山村。但是,李某并未到外公外婆家,而是在乘人不备之时潜入张定勇等人的家里,盗走现金。26日上午,李某又以到外公外婆家拿钱为由,让人送他到青山村,在乘吴某的家里无人之际,从吴某锁着的堂屋门的门缝中钻入屋内,盗取4000余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并从吴某家的后门打开逃走。

        编辑点评:让我们都来关心和爱护孩子

        这是一件发人深思的案件。一名只有11岁的孩子,由于父母离异而辍学,又因为不听管教被外公外婆撵出“家门”。最终,这名孩子走入了歧途,以盗窃“为生”。他的今天,究竟是谁所造成的呢?

        孩子的心灵、性格的养成及其为人,与他们生活的环境有很大的关系。一个没有父母、老师和社会关爱的孩子,他们的成长之路会遇到很多的陷阱和荆刺。因此,让我们都来关心孩子,给他们爱心,给他们温暖,让他们能够在父母、老师和社会的关爱下茁壮成长,并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特别是我们那些离异的父母和在外打工的父母们,更要多关心和爱护孩子,千万不要把孩子推向社会,让其误入歧途。否则,我们既害了孩子,也遗憾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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