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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维修致工伤 人民调解获赔偿

  • 2014年9月24日
  • 揖稿/编辑:唐聪 张兴瑜

    近日,仪陇县司法局马鞍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工伤赔偿纠纷,促使双方达成和解,防止了矛盾激化,确保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据悉,何武(化名)是仪陇县马鞍镇化工园区某公司的管道维修工。7月15日下午,在对一段2米高的液体管道进行维修时,由于管道螺丝已经锈蚀,用普通的工具根本无法拧开,所以何武决定用电锯将管道锯开。由于管道气体没排干净,电锯与管道摩擦产生的火花造成管道气体突燃,气流直接将何武从2米高的管道上冲下去,造成何武身体大面积烧伤、右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

    事故发生之后,该公司当即将何武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住院期间,何武及家人多次试图和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一直未能达成共识。眼看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住院费、生活费等费用到了不得不解决的地步。近日,何武和妻子只好来到仪陇县司法局马鞍司法所和马鞍镇大调解中心寻求帮助。马鞍司法所工作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就责任认定及医疗补偿等进行调解。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何武此次受伤属于工伤,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协议。何武住院期间所有费用由该公司负责,其中包括工资照发、生活费和营养费50元/天、护理费120元/天。同时,出院后工资照发但不超过一年,生活费和营养费在三个月内按50元/天计算,护理费三个月之内按120元/天计算,三个月后所有费用按鉴定意见协商解决,后续取钢板等治疗费用也由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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