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郑国荣 2006年12月27日晚10时19分,营山县公安局接到四川石油管理局地球物理勘探公司210队的报警:其在营山县高码乡七村四组勘测石油和天然气时,被盗走电源站3个、检波器1串、电瓶3个,价值30余万元。
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向绿水派出所和刑侦大队下达了出警指令。绿水派出所和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经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初步排查到高码乡七村四组的叶某有重大嫌疑。次日凌晨2时30分,民警赶到叶某家,将正在熟睡的叶某抓获,并从其家中搜出被盗电瓶1个。经过突审,叶某交待出作案同伙刘某。凌晨4时许,民警赶到高码乡一村三组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家,将熟睡的刘某抓获,并从其家中搜出电源站1个、检波器1串、电瓶2个。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叶某和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四川石油管理局地球物理勘探公司210队是为了探明油气储量非常丰富的龙岗气田地质构造情况,于2006年12月16日进入营山县境内进行作业的,电源站和检波器是其工作的核心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