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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需要“郑大清精神”

  • 2010年6月05日
  • 来源:南充日报
  • 揖稿/编辑:本站编辑
新疆天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大清的名字又让笔者眼睛一热!
  《南充日报》5月15日刊发《郑大清为家乡老人发养老金》的消息说:在捐资上千万元支持家乡修桥、筑路、建学校之后,仪陇老乡郑大清又在农村老年人生活保障方面做出探索,首批出资20余万元,对48位年满60岁的老人,按月发放150元至200元的生活费。
  “郑大清为我们修了学校、又修了公路,现在还给我们发养老钱,真是没想到啊。”仪陇县丁字桥镇64岁的周家林老人这样说。
  周家林老人的“没想到”,正是“郑大清精神”的延续。
  查阅郑大清的人生轨迹,可以梳理出“郑大清精神”的脉络:1985年3月,郑大清怀揣从亲朋好友那里借到的70元钱,离开仪陇山区,到新疆乌鲁木齐打工。经过20多年不懈打拼,如今已成为身家20亿元的企业家。2001年11月,郑大清回乡时,向仪陇捐赠700万元,为全县69个乡镇各修建了一座“慈母桥”。2003年至2005年,郑大清为社会公益事业、教育等方面捐款2070万元,在2006年中国慈善家排行榜中名列第38位,排名四川第一。
  勤奋勇于创业,致富不忘乡里,乐于回报社会,这,就是“郑大清精神”。
  在郑大清身上,我们看到和体会到的不仅仅是善良和爱心,也是一种对高尚信仰的坚守。“赠人玫瑰,手留余香。”这股“香风”,埋葬了“为富不仁”的世俗。
  当下,我们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和谐”看起来好像很抽象,但郑大清的实际行动则让我们感觉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又是那么的清晰和具体。和谐,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是扶困助弱的人文关怀,是拳拳赤子心的爱的奉献,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品行。郑大清以自己的“爱与善”,为和谐社会的精神品质作了最好的诠释。
  有爱,才有社会的和谐。
  社会需要“郑大清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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