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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借钱不还起纷争 人民调解给力促和谐

  • 2013年10月15日
  • 来源:仪陇在线
  • 揖稿/编辑:何耀宗 马绍波 吴承波

    柳垭镇虎峨坝村刘军于2013年8月中旬将年久失修的旧房全部拆除,准备建新房,但手里钱不够,便找到其亲哥刘刚,叫其归还2008年10月借款46500元,可刘刚却借口无钱拒不偿还,表示愿意出力为其修房。刘军一听急了说:“难道下半年我一家人在临时搭建的帐棚里度过吗?”刘刚说:“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关”。在此情况下,刘军找到村干部两次组织调解无果,最后找到司法所。

    仪陇县司法局柳垭司法所于2013年9月18日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刘刚态度十分恶劣,只承认是借了钱,但表示目前自己确实没钱。刘军无奈之下,一纸诉状把亲哥刘刚告上法庭,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法庭于2013年9月30日将传票送达到刘刚手里,马鞍法庭庭长李国峰在送达传票时对其开导说:“中国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官司如果要打,刘军必定是赢家,并要计算利息。一旦开庭你们两亲兄弟对簿公堂有害无益,开庭前如果你愿意再调解一次我们就劝刘军撤诉,这样既不伤和气、感情,又能解决问题”。在经过几天思考后刘军于2013年10月10日向仪陇县人民法院撤回诉讼请求,并主动找到司法所请求调解。

    2013年10月14日,司法所组织双方调解,并邀请当事人双方的亲姐刘丙参加。司法所工作人员于情于法对双方进行劝说,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刘刚借刘军人民币46500元,分四次归还,第一次在调解当天归还10000元,第二次在三天内归还6500元,第三次在2013年11月20日前归还10000元,余下20000元,约定为2014年9月底前一次性还清,并由刘丙担保。刘军主动放弃利息;刘刚自愿按约定的时间归还,不反悔、不失言。

    至此,一场亲兄弟险些对簿公堂的借贷纠纷在仪陇县司法局柳垭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精心调解下得到化解。(文中人名为化名,仪陇县司法局何耀宗  马绍波 吴承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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