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记者从2013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会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河道采砂和汛期水上安全管理工作,仪陇县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会同县海事处在花园酒店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要求,仪陇县从2013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为禁采期,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道内以任何形式开采河道砂石。
仪陇县内各砂石开采业主、船舶管理员、船员等20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仪陇县水务局分管领导和县海事处负责人分别对今年汛期的严竣形势作了分析,要求各位业主要端正态度,高度重视和警醒,措施到位,打消任何侥幸心理,严防任何意外事故发生,确保今年安全度汛。
会议要求,仪陇县从2013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为禁采期,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道内以任何形式开采河道砂石。在5月10日前,所有砂石开采设备应撤离河道过洪断面,转移到安全地带并靠岸锚固栓牢,防止发生船只漂移事故,危及大堤、桥梁、人员和财产安全,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按照河道采砂规划的要求对尾砂进行平整,恢复河道原貌。如因业主措施不到位发生意外事故的,由业主承担一切财产损失和费用,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会议要求各位砂石业主应依据有关规定,按期并主动缴清国家各项规费,将严厉打击偷漏税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