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司法局永乐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永乐镇中心工作,切实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建立健全辖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为抓手,以着力化解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的矛盾纠纷为工作突破口,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2013年3月5日下午三时,仪陇县永乐镇大桥社区境内发生一起严重暴力案件,杨兵等人在醉酒的状态下,不分清红皂白,把正在现场调处矛盾纠纷的社区主任饶永俊当成对方的帮凶,以致不慎把饶永俊打成重伤。在经过永乐大调解中心调解工作组人员的齐心调解下,终于平息了这场风波。
接警后,永乐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落实人员立即赶到案发现场,在永乐派出所的支持下,一方面安排人员落实现场稳控;另一方面同时做好相关当事人员的思想工作,加大巡视及管控力度,避免再度出现不稳定局面。立即把饶永俊安排专人落实车辆立即送到医院救治,在派出的支持下立即控制违法活动嫌疑人员。
在仪陇县永乐派出所的倾心支持下,案件发展得到了一度控制。但案件的后续工作还远远没有结束,饶主任由于工作被对方当事人打成重伤一案,案件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针对饶永俊在维护辖区稳定工作中,被醉酒当事人打成重伤,永乐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派人赶到医院,带去了党委政府的殷切关怀和深情问候。
3月8日,双方当事人均申请党委政府给予调解处理这起由于醉酒引起的恶性案件。在这种情况下,永乐镇党委政府立即落实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工作人员,落实调解预案,做好外围工作基础,为下一步落实调解措施做准备。
3月13日,在仪陇县永乐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永乐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仪陇县永乐镇党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张书记带领大调解协调中心一班人,认真分析双方当事人形势,结合国家政策,运用调解法律知识,进行了一场细心持久的调解工作。针对受害者饶永俊同志,他心里有诉不完的苦,说由于工作,造成这种局面,自己快接近六十岁的人了,还被打成这种程度,造成他自己六十年了,第一次没在家过成年。对此,张书记苦口婆心,耐心细致对他加以解释,对他的工作给予肯定,对党委政府工作,对社区干部和居民的关切表示感谢,但由于肇事方自案发后一直没有人到医院看望他,他感到非常气愤。对肇事方,张书记一方面对他进行了国家相关政策法律知识的宣传,另一方面对他的醉酒后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责成他对饶主任进行真诚的认错道歉。但由于肇事方在案发后,立即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强制管控,他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对饶永俊的赔偿,双方长时间一度在金额上没有达成共识。
经过大调解协调中心调解组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又进行大量的宣传解释工作,中午1时许,在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谅解下,肇事方杨兵就自己醉酒后打伤社区主任饶永俊的行为感到非常懊悔,他真诚地向饶主任认错道歉;另一方面,他也拿出实际行动,用专车把饶主任从医院接回家,并用放鞭炮的方式对他的行为进行再次深刻反省,同时又拿出三万元作为对饶主任被误伤后的后续医药费及其它补偿。
就这样,在调解工作组同志的不懈努力下,一场重大矛盾纠纷最终得以平息,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