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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教伸援手 母子得团聚

  • 2013年3月06日
  • 来源:仪陇在线
  • 揖稿/编辑:何耀宗 鲜雅竹 马绍波

    通过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司法局回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援助,2013年3月5日下午,回春司法所办公室出现了一幕催人泪下的感人场景:一对母子一见面就双眼通红,抱头痛哭。就这样,一份迟来的母爱滋润了11岁小罗伟干涸的心田。

    事情的起因要从2012年9月1日说起 ,这天上午,一名男子来到回春司法所反映其与一女子非婚生育了一子,现请求帮助为其儿子办理出生入户手续。工作人员立即详细了解了该男子的情况,得知此人叫罗辉,回春镇高璧山村人, 2001年因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6个月 , 因其在服刑期间遵守监规,表现较好,被裁定减刑 2年6个月,于 2012年7月刑满释放。由于其之前与一女子非法同居,女子在其入狱后生育一子,名叫罗伟。后该女子在 2001 年6月出走,一直未归。现小孩已 11 岁,还没有上户口。罗辉刚释放回来,无经济来源,办理此事感到困难重重,又苦于无处求助,因此情绪十分低落。最后,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了回春司法所。

    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是回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一贯工作作风,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帮助和扶持是他们的职责所在。罗辉是安置帮教对象,属于一个特殊个体。为帮助其解决现实问题,工作人员向其详细了解情况后,立即向回春镇党委政府汇报了罗辉的特殊情况,请求党委政府对其儿子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等罚款给予减免照顾。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当天就作出了批示,同意减免罗伟的社会抚养费。这一举措,为本来经济困难的罗某解决了一大难题,但随后办理罗伟出生入户手续又让宋某遇到了困难,于是,工作人员便从头开始为其准备小孩出生旁证,到医疗机构补办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协助其办理出生入户手续。

    最后,在司法所、计生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历时4个多月,先后办好了其子罗伟的计划生育证明书和出生医学证明。但随后到派出所办理出生入户手续时,因不能提供罗伟母亲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使入户工作陷入了瓶颈,原因是罗伟的母亲黄某早在 2002年就离开回春了,近十年来一直毫无音讯,现在要找她,犹如海底捞针。但一看到罗某父子沮丧的表情,回春司法所的同志下定决心,无论困难多大,都要千方百计解决此事。随后,司法所通过向群众了解黄某的相关情况,对任何一丝线索都不放过,向相关部门四处打听黄某的消息。最终,在大量可靠的信息综合下,确定了黄某的具体住址和联系方式。接着,司法所工作人员马上打通了黄某的电话,在通话中向她说明了情况,并让她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为其子办理出生入户手续。起初,黄某明显表示怀疑并拒绝提供,但工作人员没有气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诉她 11 岁的孩子是非常想念妈妈的。通过不懈地疏导,黄某被工作人员的认真态度及真切关怀所感动,表示愿意从广州回来看望儿子并提供帮助。终于,在回春司法所和回春派出所的共同努力下,罗伟的出生入户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如今,分别 11 年的母子终于重逢了,在团聚之际,他们衷心地感谢回春镇党委政府,衷心地感谢仪陇县司法局回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他们圆了 11 年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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