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下午,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司法局新政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调解了一起因钓鱼费而引发的纷争,不但化解了双方引发的矛盾,还让双方和好如初。
当天下午的3点左右,仪陇县新政居民李凯在金刚村水库钓到一条大草鱼,水库承包者何念要求他另缴钓鱼费,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在拉扯过程中,两人同时掉入水中,造成何念左手臂骨折、脱臼。情急之下,李凯将何念带到县人民医院医治,并拨打仪陇县司法局新政镇大调解中心电话,请求工作人员前来调解。
工作人员赶到县人民医院后,看望了受伤的何念,向她询问了事发经过,让她安心治病,争取早日康复。随后就医疗费用的支付问题,工作人员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促使双方达成协议,何念承担45%,李凯承担55%,保证了伤者的顺利治疗。工作人员又与李凯及受害者何念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应该承担的责任。李凯诚恳的向伤者致歉,表示愿意承担医疗费用。何念的丈夫到来后则表示:“道过歉就算了,用不着追究什么责任,我们都是邻居,交情一直不错,这个事情我们自己解决处理就是了”。
最后,双方对工作人员十分感谢,感谢工作人员能够为群众着想,并称都怪自己一时冲动,给政府添了麻烦,以后再也不做这种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