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亲不如近邻”,说明了邻里关系的重要性,邻里和睦则心情舒畅、社区和谐。然而生活中邻里之间又往往会因为一些琐事,为争“一口气”而发生纠纷,甚至反目成仇。新的一年刚来,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保平镇凤仪庵村的两户邻居就因为一条公共通道发生了纠纷,并且双方已经争执大半年都没有结果。2013年1月5日,仪陇县司法局保平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与镇综治办工作人员主动介入调解处理了这起民事纠纷。
王芳与吴强系邻居关系,双方房屋并排而建,中间有一公共通道。2012年1月初,吴强在两家共同的人行通道上建一条通往房屋2楼的焊接楼梯,以便通行。邻居王芳得知此事后,认为在人行通道上建楼梯,使得原本共用的通道变得更窄,车辆无法通行,就去找吴强理论。而吴强认为王芳无理取闹,还指出王芳在两楼间公共通道内所建的卫生间越过了自家的屋檐滴水界,并且已侵犯到自己的权益,多年来自己从来没有意见,而现在自己只是在人行通道上建个简易楼梯占用一点通道就不同意,觉得她不够人情味,要求王芳拆除已有的卫生间。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就此吵闹不休,两家矛盾急剧恶化。
2012年12月底,工作人员在了解这件事情的经过后,及时到村里听取了村干部、村人民调解员和有关村民的意见,并到现场查看,掌握第一手资料。1月5日,保平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司法所调解室进行调解。在听取双方的申诉后,认为吴强和王芳本是邻居,应本着和睦相处的原则,双方不要为争“一口气”伤了感情,应该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有利于双方生产、生活的原则上处理好邻里关系。王芳一方当年购买此住房时所建的卫生间在生活上确实影响了吴强一家,但并非王芳所建,是买时就有的公共卫生间,如现拆除卫生间又对王芳一家生活起居影响较大;而吴强在人行道上焊接楼梯前未与邻居协商,造成了误解,但焊接的楼梯并不影响人车通行。在保平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讲解《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陈述利害关系,并耐心地劝导下,当事人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1.王芳同意吴强在不影响人车通行的情况下,在公共通道焊接楼梯;2.吴强同意王芳继续使用公共通道内的卫生间,但王芳要保证今后不得搭建扩建其他建筑;3.王芳同意不再追究其反映吴强伤人事件和医疗费用赔偿问题。
“争一争,行不通;让一让,六尺巷。”这句处理邻里关系的“名言”,在这起纠纷中得到充分体现。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保平司法所坚持以人为本,在工作中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使这起因占用公共通道引发的邻里纠纷在司法所精心调解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