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沙船违反政府禁令,在浓浓的夜雾中进行采沙作业,船员马某在作业过程中,不慎掉入江中丧命,家属向船主索要巨额赔偿。9月13日,笔者从仪陇县司法局获悉,这起纠纷在多个部门的共同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船主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47.5万元。
“有人掉进嘉陵江了。”今年7月21日凌晨,嘉陵江仪陇段,由于连日降雨,江水猛涨,一艘采沙船违反禁令,在浓浓的夜雾中进行采沙作业。正在工作的船员马某不慎掉入水中,瞬间被洪水卷走。船主罗某和其他船员立即施救,但江水湍急,哪还有马某的影子。
事故发生后,船主罗某和马某亲属连续3天沿江寻找无果,第四日,马某的尸体在小河溪浮出水面。经检验,马某系溺水身亡。
众人把马某的尸体打捞上岸后,放在县医院的太平间。马某的亲属在大街上找到雇主罗某,几个失控的亲属抓扯罗某的衣服,要他到县医院太平间,在死者的面前认错。
马某意外溺水身亡让罗某惊慌失措,而且,罗某近年生意失败,妻子罹患癌症,正在住院治疗。本想采沙赚钱还债,给妻子看病,不料马某意外死亡,他又要承担巨额赔偿金,顿感生命已无意义,他挣扎着向迎面开来的公交车撞去。马某的亲属见状,紧紧抱住他,才避免了悲剧的再次发生。
仪陇县司法局新政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立即介入,会同该县海事处、安监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处小组,参与马某意外死亡案件的调处工作。在县海事处的调处现场,马某的母亲和妹妹情绪激动,一见到罗某,就上前扇了他几耳光,还把茶水泼到他的脸上。现场气氛顿时充满火药味,调解被迫中断。
调处小组改变策略,把当事双方分开,了解死者亲属的要求。在调解中,工作人员得知,死者马某上有60多岁的父母,下有两个小孩,大的8岁,小的才1岁,马某是全家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船主罗某妻子患癌症住院,家无一处房屋,仅有的采沙船价值不到20万元。死者亲属提出要罗某赔偿109万元,而罗某说自己只能去借20万元赔偿死者,双方给出的数额相差太大,调解陷入僵局。
事后,罗某自感无力赔偿,就外逃躲避,不再到调解现场。死者家属见不到罗某的面,气愤万分,一家人搬到海事处办公区居住,甚至几度要把马某的尸体从医院太平间中抬出来。
为防止矛盾激化,联合调处小组找到藏匿的罗某,经过8天的调解,8月18日,双方达成协议,罗某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4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