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早上6时许,仪陇县大寅场镇至大寅镇柳林村方向发生一起摩托车撞人交通事故,受伤者伤势严重,摩托车驾驶员已逃离。接警后,大寅所闻警而动,立即通知仪陇大寅中心卫生院火速赶往事发现场。到达现场后,经医生鉴定,受伤人员已死亡。
由于天色较暗,目击证人难找,驾驶员逃离,受伤人员死亡,摩托车无牌无照,给案件侦破带来了重重困难。对此,该所民警开展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工作。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得知,确认仪陇县大寅镇柳林村五组宁某具体重大作案嫌疑。
宁某常年在仪陇县大寅镇做建筑工。2011年,宁某以300元的价格购得一“红鸡公”机动摩托车,主要用于建筑工地上下班,并接送工友。9月6日早上,天还未亮,宁某驾驶“红鸡公”摩托车与工友一起前往工地,途经大寅镇柳林村三组村道公路与大寅至磨盘交叉路口公路处,宁某撞倒等车的路人张某后弃车逃离。
从报警到受害者死亡,再到交通肇事嫌疑人到案,短短的100余分钟,此次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经过得到了还原。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宁某对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已移交仪陇县交通警察大队处理。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