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仪陇县新政镇的刘女士在自家住房内点燃了衣服。万幸的是,民警及消防人员及时施救,火势被成功扑灭,无人员伤亡。
从6月10日晚上起,家住新政某小区的刘女士的丈夫李某就连续几个晚上“夜不归家”。多次联系,丈夫不是说“工地上有事脱不开身”,就是说“正在送货”。虽然李某还通过电话让刘女士熟悉的人来证实“自己没做对不起她的事”,但刘女士认为,这是李某事前与人商量好的,合伙来骗她。
那几天,刘女士满脑子想的是,“男人有钱就变坏,不是有了‘小三’,就是有了‘狐狸精’。”
“你不恋家,我也给你弄个好看的。”6月15日下午,刘女士便把李某的4件衣服翻了出来,放在客厅中间,用火点燃。然后,站在自家的阳台上呼喊:“我把房子点着了呀!”喊声、浓烟引起了邻居的注意,有人打“110”报了警。
派出所、消防队以及社区干部均迅速赶到火灾现场。民警让其开门,刘女士却拒不开门,只是嘴中不停地说:“你不回来,烧得好!”眼见开门救援无望,救援人员破窗而入,最终将火势扑灭。
一个小时后,当李某刚跨进家门时,刘女士却丢下正在开导她的民警,径直扑进了丈夫的怀中,哭了起来。仪陇县公安局新政派出所的民警提醒李某要摆正事业和家庭的关系,给妻子多些关爱,并对刘女士的过激行为予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