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一点左右,仪陇县实验学校4名学生在仪陇新政嘉陵江边原货运码头(锦江宾馆)外游泳,导致2名学生溺水身亡。就此事件,5月18日上午,笔者前往县实验学了解整个事件过程。
笔者在仪陇县实验学校了解到,5月17日中午13点左右,该校八年级三班学生毛郭安、彭元、张珂,八年级四班学生李林峰四人在家午饭后,相互邀约外出玩耍,其间彭元提议到嘉陵江边去游泳,彭元和李林峰两人首先入水,毛郭安、张珂随后入水到江中游泳。入水后,毛郭安、张珂二人发现水温较低提前上岸,彭元和李林峰两人继续向江心游泳,在此过程中,彭元首先沉入深水区,出现险情,李林峰在对彭元施救过程中,在离岸边约三米处溺水。事故发生时,毛郭安、张珂二人因水性不好无力施救,便用岸边彭元的衣服中的电话进行报警,仪陇县新政镇派出所接警后,与仪陇县消防队官兵赶往现场施救。因李林峰和彭元两人溺水时间过久,导致二人不幸身亡。两学生尸体在当日下午17点左右打捞上岸,并由该校学生家长运往阆中市殡仪馆保存。
笔者在查看该校工作日志看到,该校从4月28日起,就对该校学生安全问题开展了各种活动,在“5·17” 学生溺水发生后,该校成立了专门的应急小组,并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
事故发生后,仪陇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迅速稳妥处理。

事故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