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张斌 佘龙)2月25日,笔者从仪陇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审查批捕了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冒香烟案,七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1月7日,仪陇县烟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该县金城镇运送大量烟草。仪陇县金城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在金城山山腰处的一民房检查时,发现大量的香烟盒和制造香烟的工具,并当场挡获正在加工生产假冒香烟的邓某、丁某等人,仪陇县公安局随即对此立案侦查。
据犯罪嫌疑人邓某交代,做生意亏本的邓某通过一个在广东认识的朋友介绍认识了福建人“张老板”,急于赚钱的邓某在“张老板”的鼓动下,同意在仪陇县生产销售假冒香烟。2010年6月以来,邓某伙同张某从广州等地运来生产伪劣香烟的机器,并“请”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当制造假冒香烟的“技术指导”。
犯罪嫌疑人邓某等人先后在该县柳垭镇、金城镇、双盘乡等地生产伪劣中高档成品香烟。而后又按照犯罪嫌疑人张某提供的销售渠道,利用物流、长途客车带货等方式销售至重庆、成都等地。
经查,犯罪嫌疑人邓某等人自2010年6月以来,共生产伪劣香烟近300件,涉案价值300余万元。
经过该县公安、检察机关调查审理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涉案人员众多,销售范围遍及省内外,销售金额巨大。该案除两名犯罪嫌疑人在逃外,其余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