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蒲明强)9月17日,仪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新政分会成功调解一起购车排量“缩水“所引发的纠纷。
据了解,在仪陇县新政镇商贸南街开诊所的新疆籍张医生,于2010年7月5日经人介绍在新政镇一车行订购了一辆排量为1.1的奇瑞QQ轿车,当场支付订金2000元并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7月6日晚便高高兴兴把刚到的新车开回了家,半个月之后又拿到了合格证,随即就去买了保险上了户;谁知在过去了一个多月之后,从一位到诊所看病的患者口中得知所购车排量是1.0,当得到排量“缩水”0.1的准确证实后,立即去车行讨“说法”,但车行工作人员拒不承认出售过此车,并说老板在南充总店,就这样张医生来来回回讨了6次“说法”均无进展,最后一次竟与车行工作人员吵了起来。无奈之下只好带着合同到消协办公室投诉。
仪陇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新政分会受理投诉后,实地进行了调查取证,随即进行了调解,通过组织学习《合同法》、《消法》等相关法律条款,指出了双方存在的过失,出售方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最后达成了补偿张医生现金2000元的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