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记者邓超)无知农户在修建房屋时,无视安全,竟将已经建好的通信设施砌在了修建的房屋之中,使得电信部门只得另改线路,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电信部门只好将农户告上法庭, 8月15日,仪陇县法院永乐法庭对该案件进行了判决,由建房户承担迁改此电话线路所需的费用7503.49元。
据了解,电信公司于1999年在仪陇县永乐镇穆家坝村安装了电话线,该电话线至今通信正常。去年11月,该村村民刘某父子想修建房屋,找来看地的先生多次察看,相中了有通信设施线路所在的地块,在其与电信公司多次协商,但就迁改此电话线路所产生的费用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刘某父子不顾电信部门的反对,强行建房,并将此电话线路用砖砌在了修建的房屋之中。出于安全考虑,电信公司多次请第三方出面调解,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于是,电信部门将刘某父子起诉到永乐法庭。
法院主审法官认为,刘某父子将通信线路砌在房屋内危及了电信线路的安全和妨碍了线路畅通,不利于线路维护且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条:“ 从事施工、生产、种植树木等活动,不得危及电信线路或者其他电信设施的安全或者妨碍线路畅通;可能危及电信安全时,应当事先通知有关电信业务经营者,并由从事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违反前款规定,损害电信线路或者其他电信设施或者妨碍线路畅通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予以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规定,判定由刘某父子承担迁改此电话线路所产生的必要费用。
比照相关法律,刘某父子终于认识到自己鲁莽行为的无理,并愿意承担违法后果,法院作出判决,由刘某父子赔偿电信公司迁改此电话线路所需的费用7503.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