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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食品 谁敢食用?

  • 2010年8月20日
  • 来源:仪陇报
  • 揖稿/编辑:杨刚

    本站讯(杨刚)8月19日,四川仪陇县工商局立山工商所在瓦子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某个体工商户在销售3010年3月5日生产的糖果,对于这种1000年后的食品,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

    据悉,此次行动主要检查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三无”食品、无QS标志的违法行为。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该个体工商户待售的某种糖果的合格证上标识的生产日期为3010年3月5日,净含量为2100克,保质期为12个月。该种糖果是1000年后生产的,属于典型的“早产”食品,随即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个体工商户说明该种糖的进货来源。经过调查,该种糖果是该食品户帮自己的某个朋友销售的,当时拿糖时并未查看糖果的相关信息就把东西放在了门市部货架上,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做了批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依法责令当事人对该种糖先做下架处理措施,并对其来源做进一步调查。

    同时提醒广大食品经营户在食品进货时应当注意如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日期以及食品供货商名称及相关证照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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