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重庆市合川云门镇棕林村的王仕贵在成都市金府机电城经营五金建材批发生意。仪陇县柳垭镇中田坝村村民邹某因在王仕贵处购买五金建材,先后陆续欠付王仕贵货款76000元,并于今年元月9日给王仕贵出具欠条。由于建设工程发包方欠付被告邹某工程款,致其所欠王仕贵货款至今未付。后邹某又因涉嫌经济犯罪而被射洪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王仕贵担心债权得不到保障,遂于2009年7月13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邹某偿还欠款。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射洪县公安局告知邹某不构成经济犯罪,邹某已被释放,由于不能查到邹某的具体下落,承办法官经多方打听,得知邹某因车祸正在仪陇县人民医院治疗,立即去医院探望病人。在承办法官与病人面对面交流过程中,被告邹某同意于10月30日开庭。鉴于邹某伤病未愈不能出院到庭,承办法官前往病房开庭,要求双方互谅互让,促成了双方和解并达成协议。王仕贵当庭表示主动放弃逾期利息的主张,邹某承诺于今年农历十二月底给付所欠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