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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死刑犯检举属实,刀下留人!

  • 2009年4月26日
  • 来源:检察日报
  • 揖稿/编辑:本站编辑
    “要不是那份举报材料,他年轻的生命肯定保不住!”不久前,四川省检察院检察官罗江收到四川省高级法院对周海的死缓判决书时,脸上露出了笑容。19岁的周海因抢劫杀人,被南充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眼看二审就要维持原判,检察官经过仔细调查,及时向法院递交了一份证据函,其内容是:因周海的举报,重庆警方侦破了4年前一宗凶杀悬案。因有重大立功表现,省高院改判周海死缓。  

   高中生抢摩托杀人 

   2007年4月,四川省仪陇县某中学高三学生周海因病辍学在家,随后跟亲友去重庆游玩,无意间从老乡的聊天中得知:一位叫陈世伟的男子于2004年5月25日在重庆抢劫一辆摩托车,并残杀了车主康某。但陈世伟一直未受到法律制裁。 

    听完故事的那个晚上,周海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原来,周海从小喜欢摩托车,但一辆摩托车数千元,对他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后,他决定回老家,学陈世伟抢车。2007年9月4日晚上8时左右,周海带上新买的一把匕首,又从家里拿了把水果刀藏于腰间,然后到离他家几公里外的地方,拦了辆摩托车佯称去土门镇。当摩托车行驶到一段僻静路段时,周海从腰间拔出匕首,朝摩的司机头部猛刺过去。 

    “杀人了,救命啊!”摩的司机忍着剧痛,呼叫着将周海推下车。见摩的司机呼叫,周海更加慌乱,他挥舞刀子疯狂地刺杀。当人们循声跑到现场时,摩的司机已经身亡。 

   警方很快将周海抓获。因涉嫌抢劫罪,四川省南充市检察院对周海提起公诉。 

   检举未获警方重视 

    在仪陇县看守所里,周海得知摩的司机死亡后,后悔极了。他知道,自己已经成年,要是没有酌定减轻处罚的依据,他的生命从此进入倒计时。周海从看守所民警处得知,要是他有重大立功表现,就可能逃过一死。“怎样才能有立功表现?”周海唯一能想到的,就是陈世伟抢劫杀人案。于是,他把从老乡处听到的点点滴滴,如实告诉给了看守所民警。遗憾的是,周海举报的情况并未引起警方重视。 

    2008年4月,南充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庭上,周海后悔得眼泪直流。他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他希望法院看在他检举他人犯罪事实上,对他网开一面。由于没有相关证据证实周海举报情况属实,法院一审判处周海死刑。 

    检察官会见死刑犯 

    “我有举报立功表现,法院咋没认定?”周海上诉至省高院。省检察院检察官罗江仔细查阅一审判决后,发现“周海口口声声称检举过他人犯罪的事”法院一审并未认定。这位从事18年检察工作的老检察官很清楚,一旦确认周海检举他人杀人犯罪属实,意味着他有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逃过一死。否则即使上诉到省高院,还是无法推翻一审判决。 

   人命关天,罗江决定亲自去仪陇县看守所。 

   去年7月23日,罗江一行人来到仪陇县看守所。得知罗江等人来意后,周海感动得热泪盈眶。罗江初步判断,周海不像说谎。他进一步了解到,周海反映的“5·25”杀人案,看守所虽然转告给了仪陇县刑警大队,但由于种种原因,刑警大队并未立案调查,也未将案情通报给重庆警方。罗江等检察官立即督促仪陇县公安机关,向重庆警方通报举报案情。 

   重大立功幸免一死 

    重庆警方很快查实,“5·25”凶杀案确实发生在重庆两路镇张家口。由于凶手留下的犯罪线索有限,此案悬而未破。渝北区公安分局根据周海检举情况,立即“布网”捉拿陈世伟。2008年8月27日,警方终于将潜逃4年的陈世伟抓获归案。当重庆警方将陈世伟供认犯罪事实回复给仪陇县检察院时,省高院恰好二审周海。 

    得知重庆警方回复后,省检察院立即指示仪陇县检察院派人将回复函送达法庭。此时,二审调查阶段已过进入辩论阶段。由于突然出现新证据,法庭当即决定重新恢复调查,并对回复函展开质证。 

    法院最终确认回复函有效,鉴于周海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省高院近日撤销南充市中院一审判决,改判周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介绍,四川省检察院已委托仪陇县检察院向仪陇县公安局建议,要求今后对在押人员检举情况要认真查实,自己不能承办的案件,应及时交由承办单位调查,以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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