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古野 2009年7月14日,蓬安县人刘某、张某二人因酒后寻衅滋事被仪陇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4日的处罚。
7月13日凌晨,仪陇县新政滨江大道的夜啤酒生意异常火爆,喝酒划拳声此起彼伏。嘈杂的声响,引起在另外一桌喝酒聊天的刘某、张某心头不满。刘某上前干涉,谁知话不投机却引来争吵,幸在酒友的劝解下,争吵暂时得以平息。
不料,已经微醉的刘、张二人对刚才的争吵耿耿于怀,仗着酒劲径直来到“未央”夜啤酒摊前,掀翻啤酒桌后就是一阵打砸,夜店的大门玻璃、消毒碗、堆放的啤酒、炒菜锅等价值近千元的物品被二人无端损毁。
仪陇县新政派出所接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制止刘某、张某违法行为时,二人仍借酒发飙。早7时,酒醒后的刘某、张某早没先前的凶悍,知道自己酒后惹下事端,只得乖乖的在治安拘留14日的处罚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