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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五砖厂垄断经营被罚12万元

  • 2010年3月19日
  • 来源:南充日报
  • 揖稿/编辑:贾玲
    昨(8)日,记者从仪陇县工商局得到证实,仪陇县金城镇5家砖厂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以协议形式分割市场、联合限价、垄断经营,其违法行为已被查实。7月6日,工商部门依法对这5家砖厂处以共计12万元的罚款。

    砖厂的垄断经营行为引起当地群众及其他经营者的强烈不满,仪陇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接到举报后,对其经营行为进行调查。经查,这5家砖厂的经营者于2007年成立了“仪陇县砖业同业协会金城分会”,共同签订了《仪陇县砖业同业协会金城分会自立公约》。为了达到控制产量、提高砖价的目的,分会商议关闭了其中生产规模较小的2家砖厂,由其余3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为了控制价格,他们又限定了每匹砖的最低出厂销售价0.22元;同时由分会各砖厂相互派人驻厂监督销量和出厂价格。为了避免分会以外的其他砖厂进入其控制的地盘,占领本片区的市场份额,当事人自行划定市场区域,告诫并约定相邻砖厂不得跨越“界域”进行销售,并派稽查员在各“边界”进行巡查,对“越界者”给予每车500元的经济处罚。

    这种有预谋、有组织、有契约,划定地域、限定价格、分割市场、垄断经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仪陇县工商局依据《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有关规定,对砖厂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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