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笔者从仪陇县地方海事处获悉:文星镇渡口管船员刘文洪将一拒不穿戴救生衣的乘客强拉下船,该乘客遂向县海事处投诉拒载,在得知实情后,该处对刘文洪严守制度的责任心给予高度评价。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高乘客(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该处在全县各有船乡镇深入推进水上交通“救生衣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强化管理和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协调配合、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发布公告,受理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举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严肃查处水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船员、乘客(员)不穿戴、使用救生衣(浮具)的行为。并要求在船舶航行途中,所有乘客(员)必须100%穿戴好救生衣(浮具),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要求正确使用救生衣(浮具),对不按规定穿戴或使用救生衣(浮具)的乘客(员),船主有权拒绝搭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