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石全华在501会议室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专题研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开放型政府工作方案》及六项配套规章制度等议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贾怀平,县委常委、副县长何林忠,副县长陈鹏、何振宇、郭红英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文,县人大常委副主任罗兴武,县政协副主席余新民应邀出席会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是现行土地管理的重要法规。其主要内容包括:一项基本国策,七项法律制度,三项严格禁止,三种法律责任。县级人民政府处在土地管理的最前沿,当前正是“两化”进程快速推进的关键时期,资源要素保障压力加大,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县级人民政府在土地管理中应坚持耕地保护职责;违法用地制止和报告职责;纠纷调解和处理的职责;土总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职责;建设用地供应的审批职责。
为推动政府自身建设,构建民主开明、公开透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开放型政府,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仪陇县建设开放型政府工作方案》以及《仪陇县人民政府开放式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仪陇县政务公开规定》、《仪陇县人民政府公众意见收集办理办法》、《仪陇县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仪陇县人民政府政务会议开放办法》、《仪陇县政务微博管理办法(试行)》6个配套实施办法。
政府办、公安局、国土局、安监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