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仪陇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行政中心八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仪陇县社会治安管理情况的报告,仪陇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仪陇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试行办法》。
今年1—6月,仪陇县地方生产总值达到49﹒6亿元,占计划的43﹒1﹪,同比增长14﹒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0﹒1亿元,占计划的44﹒5%,增速同比下降低0﹒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3663万元,占计划的70﹒9%,同比增长25﹒4%;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完成17﹒2亿元,占计划的 43﹒7%,同比增长15﹒8%。农民现金收入达到3040元,同比增加439元,增长17﹒6%。上半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9374万元,占预算63﹒13%,同比增长21﹒97%;全县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26939万元,占预算56﹒89%,同比增长46﹒84%。今年以来,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以“十八大”安保为主线,以“两项工作” 为统揽,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出又好又快发展态势。
仪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险峰主持会议,仪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仪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贾怀平,仪陇副县长杨洪江,仪陇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元,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蔚,仪陇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仪陇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市、仪陇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同时还邀请了3名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