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笔者从仪陇县人民检察院获悉,在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暨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表彰大会上,仪陇县人民检察院从全国3000多个基层检察院中脱颖而出,首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也是我市唯一获表彰的基层检察机关。
据了解,在过去的两年内,该院共批准逮捕281人,审查起诉344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提前办结;严肃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腐败问题,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8件5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据悉,“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每两年评选一次,是国家检察系统内最高的集体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