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1米内)行走。”3月1日,仪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文明交通知识整理制定成《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十条公约》,发至该县百余所中小学。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仪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及其实施条例,制定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十条公约》,“公约”倡议该县中小学生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明确中小学生应注意的交通安全守则,做文明学生,告知中小学生遇突发交通事故时的应急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