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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镇:全面推行“村帐镇代管”模式

  • 2009年9月27日
  • 揖稿/编辑:邬伟

    本站讯 邬伟 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健全和完善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解决过去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马鞍镇创新工作举措,在全镇逐步推行“村账镇代管”的管理模式,建立村级财务“七制”工作法,理顺了债权债务关系,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一是集体资产专户存储制。针对部分村过去没有集体账户,存在公款私存、公私不分的现象,要求集体经济组织均要在金融机构开设集体账户,并预留村委会公章、会计、出纳的印章。所有下拨资金、集体资产、项目资金、自筹资金等集体财产必须专户存储、凭印支取,保证了集体资产不外流、也从制度上保证了村干部的清白和纯洁性。

    二是重大开支集体审批制。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的原则,村级所有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200元以下的由未兼出纳的村支书或村主任审批;200—300元的由村三职干部共同审批;300元以上开支,必须有群众代表和村干部共同审批。学校维修、村道路修建等工程项目建设,事前必须有计划和预算,签订合同并成立有群众代表参加的建修小组,竣工结算要有详细的结算清单和相关材料,全部建修小组成员在清单上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入账。

    三是村级财务审核、审计制。一方面由民主选举的理财小组定期对本村的村务、财务进行审核。对村里的重大事项决策、招标采购等涉及群众利益的一切事项,需由监督组织成员全程参与;对公开的内容需由监督组织同意后方可公布;对村里的各项收支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名盖章后方可入账等;另一方面镇人民政府将组织人员不定期的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凡是对收入不入账,支出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公款者,将视其情况进行处理,对账务公开不及时,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村务财务公开制。对涉及本村的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债权债务、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的落实兑现情况等分半年、年度进行公开,对接受捐赠、社会资助、下拨资金等非常规公开项目实时进行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

    五是村务财务报告制。在年终总结会上,村两委负责向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报告当年财务收支情况和下年度收支预算。在执行中凡涉及重大变更的情况,村两委班子要事先村民理财小组说明情况,对变更较大的,要提交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六是村帐镇代管制。要求村级财务档案从2009年起每超过2个年度之前的档案资料纳入镇农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村社财务档案资料未经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或提走,需临时查阅的,必须有保管人在场,查阅后及时归档;需借出查阅的,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按时归还。

    七是账务定期评比制。镇上每年度对村居举行一次赛帐评比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绩效工资的20%挂钩;以90分为基数,低于90分惩扣相关责任人绩效工资,低一个百分点惩扣10元,扣完为止,高一个百分点奖10元,同时将财务管理工作纳入村三职干部年度目标共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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