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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跟船签单发航制度”

  • 2008年5月12日
  • 来源:南充日报
  • 揖稿/编辑:何宗周 刘莘瑜
    5月4日,记者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仪陇县新政镇通过实行“跟船签单发航制度”,对水上运行的每一艘客运船只做到“人盯船、全过程、无缝隙”安全监管。该镇安全生产工作受到省政府表彰。

    据记者了解,该镇辞退了原来聘任的5名临时签单员,由管船员负责“跟船签单发航”,对每一艘客运船只每天明确一名跟船签单人员,由管船员负责救生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核对船只是否超载,督促乘客穿戴好救生衣,在规范填写完签单发航表后,才允许发航;船舶到达沿途的每一个靠泊点,均要清点上下乘客数,严禁超员。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还不定期对管船员进行抽查,查签单发航表填写是否规范,查签单发航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确保“跟船签单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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