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传销人员利用网络平台,将传销移植到网络上。“轻点鼠标,您就是富翁!”“坐在家里,也能赚钱!”当人们浏览网页时,往往会被这些词语所吸引,但这很有可能是网络传销设下的陷阱。这些打着“资本运作”、“加盟连锁”、“人际网络”、“电子商务”等口号,欺骗网民加入的行为,均涉嫌网络传销。网络传销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利用网页、QQ和微信进行宣传,鼓吹轻松赚大钱的思想,集中发布传销信息,诱骗网民。这些信息往往以“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债券资本”、“网络直销”、“网上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面目出现;另一种是建立网上交易平台,靠发展会员聚敛财富,即在互联网上发展传销人员,要求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股票、债券等,并且要求继续拉人加入或发展下线,发展的人数越多,获得的报酬就越多,无论哪种形式,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要想避免上当受骗,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理性判断。在遇到相关创业、投资项目时,一定要仔细研究其商业模式。无论打着什么样的旗号,如果其经营的项目并不创造财富,却许诺只要交钱入会、发展人员就能获取“回报”,那么请提高警惕,避免误入传销陷阱。
防范网络传销,远离骗局,最根本的还是要克服贪欲,不要幻想“一夜暴富”,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参与传销是违法的,涉案金额没有保障,若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其中,最终只会落得血本无归、倾家荡产,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
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将始终保持对传销的高压态势,对任何形式的传销,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相互宣传传销的危害和防范传销的知识,在全社会树立起“防范打击传销人人有责”的意识,切实增强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发现涉嫌传销的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督局和公安局举报,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无传销城市(社区)贡献一份力量。
仪陇县无传销城市创建领导小组
打击传销举报电话:12315 08177227315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