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农商银行励志助学”活动的公告 - 公告 - 仪陇在线 - 仪陇县具有影响力的门户网站 - 专注仪陇本地信息17年 - 637600.CoM
首页 资讯 报料 分类 黄页 视频 房产 旅游 教育 文史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仪陇资讯 > 公告 > 正文
蜀商贷款 服务蜀商 宜居仪陇·幸福仪陇

关于开展2016年“农商银行励志助学”活动的公告

  • 2016年7月15日

仪陇农商银行
关于开展2016年“农商银行励志助学”活动的
公     告

    为了切实解决贫困学子上学难问题,仪陇农商银行与仪陇县扶贫协会携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6年“农商银行励志助学”活动,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受资助对象须具有仪陇县户籍,2016年被国家教育部认定的本科院校录取且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具体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县建档贫困户子女;

    2、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较大损失,致使家庭经济困难;

    4、父母有一方残疾或者本人残疾;

    5、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被民政部门列入救助的城镇、农村或职工家庭;

    6、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

    二、申报时间

    2016年7月10日—2016年8月15日。

    三、资助标准

    本次“农商银行励志助学”资金总金额为40万元,符合上述条件并经相关部门和单位审核确定为资助对象的,助学金按每人30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

    四、办理程序

    1、对象推荐

    学校所在地的仪陇农商银行分支机构与学校根据学生录取结果,家庭状况、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情况综合考虑,按名额分配表人数推荐拟资助贫困大学生。

    2、申报材料

    ①本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的《2016年“农商银行励志助学”资格审批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或者到乡镇、毕业学校以及农商银行各机构领取登记表);

    ②考生及户主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③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经乡镇、村或民政部门审核的困难证明。

    3、资格审查

    需申请资助学生准备好上述材料后,经高中毕业学校、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将申报材料交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农商银行支行进行资格审查后,由支行统一将材料报仪陇农商银行总行进行复核(相关材料原件在支行审核后退还),最后仪陇农商银行将申报材料报县扶贫开发协会审查确定拟资助贫困大学生名单。  

    4、名单公示

    拟资助对象名单于8月15日前在仪陇农商银行各机构、毕业学校、乡镇人民政府等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正式确定受助对象。对群众举报弄虚作假者,经调查属实,一律取消资助资格。

    5、资金发放

    8月25日前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后续助学  

    本次参加“农商银行励志助学”活动受资助的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均可申请参加由仪陇农商银行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后续助学联系电话:0817-7296633。

    附:2016年“农商银行励志助学”资格审批登记表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