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 公告 - 仪陇在线 - 仪陇县具有影响力的门户网站 - 专注仪陇本地信息17年 - 637600.CoM
首页 资讯 报料 分类 黄页 视频 房产 旅游 教育 文史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仪陇资讯 > 公告 > 正文
蜀商贷款 服务蜀商 宜居仪陇·幸福仪陇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 2014年3月18日
  • 来源:仪陇县人民检察院

    因工作需要,报县委同意,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察辅助人员属性

 本次招聘的检察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属合同制用工性质,管理方式按照《仪陇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参照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二、招聘名额

 招聘检察辅助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1、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含C证以上)优先。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在仪陇检察院官网、仪陇新闻网、仪陇在线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3月26日。

 报名地点: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

 联系电话:0817-7216913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到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3、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面试各占50%。笔试包括综合知识考试和计算机应用操作。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30%,计算机应用测试成绩占20%。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基本知识、机关公文写作等。计算机应用测试主要对应聘者计算机汉字录入速度和质量进行测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及考试、计算机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聘用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5、体检:实行等额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录用。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

 6、确定招聘人选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从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的应聘人员中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

 五、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1200元。试用合格后,由仪陇县人民检察院与应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月工资为1600元,并按规定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2、受聘用期间,可以参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受聘人员须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将尽可能提供支持和帮助。

    3、招聘人员在聘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由仪陇县人民检察院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公告由仪陇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

2014年3月18日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