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8月30日至9月1日,全县遭遇特大暴雨连续袭击,道路、房屋等受损严重。为扎实开展暴雨灾后应急抢险,有效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本次暴雨灾害是继7月上旬强降雨后的又一次较大灾害,严重影响了县内交通运输、农作物收割、学校开学等生产生活秩序。因此,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义无反顾地承担起暴雨灾害抢险责任,采取得力措施,把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全县受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自力更生,及时组织自救。各乡镇受灾群众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主动开展灾后自救,对能够消除的房屋墙体开裂、农作物受损等轻微灾害,要尽快处理,防止灾害扩大;对村道公路坍塌方、路面冲毁、山体垮塌等灾害,要积极投工投劳,及时进行治理,杜绝次生灾害发生。
三、明确重点,全面开展抢险。一是加强道路垮塌路段的维修抢通,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力量疏通垮塌路段;二是加强灾害点的观测预警,各乡镇、村社要安排落实人员加强对山体滑坡、危桥险路、房屋倾倒等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控,并设置警示标识;三是加强受灾群众转移安置,面对房屋垮塌、山体滑坡、洪水险情等灾情时,要主动进行转移,确保安全。
四、强化责任,严格督查问责。各乡镇是本次暴雨应急抢险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担负其防灾抢险的组织领导职责,到岗到位,深入一线,核查灾情,组织群众积极开展抗灾自救。县监察局将对全县各乡镇、相关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巡查,因工作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人员的责任。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