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公安消防大队
关于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投诉火灾隐患的
公 告
广大市民:
为扎实抓好火灾防控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现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欢迎大家对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投诉范围
凡有以下所列行为之一的,均可向公安消防机构进行举报投诉:
1、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2、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4、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情形的;
5、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6、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7、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二、奖励办法
对核查属实的一般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按照每次不低于50元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对核查属实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按照每次不低于200元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举报投诉人凭身份证件到指定领取奖励。
三、举报投诉方式
仪陇县公安消防大队举报投诉电话:96119
四、注意事项
举报、投诉应当详细说明火灾隐患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表明或者注明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消防部门将对举报投诉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咨询电话:0817—7211119。
奖励标准和办法的解释权归南充市公安消防支队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