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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仪陇县委宣传部关于公开征集仪陇县歌的启事

  • 2011年8月03日
  • 揖稿/编辑:本站编辑

     为更好地挖掘仪陇县悠久历史文化和人文内涵,激发全县人民的创业热情,增强全县人民的凝聚力和自豪感,进一步宣传仪陇新形象,经仪陇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赞美仪陇的歌曲,并从中选择最优秀的作为仪陇县歌词。

    一、征集对象:全国词作者、爱好者均可应征。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3月30日止。

    三、奖项设置: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另设优秀奖6名,奖金各500元。

    四、作品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选,以作品编号的形式发布于网络,采取网上投票的方式进行初选,以征求仪陇广大干群意见的方式进行再选,最后由知名词作家组成评委会进行终选。

    五、投稿须知:

    1、作品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创意新颖,能够反映我县独有的“两德”(朱德、张思德)精神与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体现仪陇人民的现实生活与情感,展示出仪陇人民的精神风貌,歌词要朗朗上口,便于传唱,易于流传,融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于一体。

    2、应征稿件直传邮箱ylwxg1965@163.com投稿,并须注明作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

    3、应征的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作品提交人自行负责。

    4、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版权所属:

    1、本次活动期间,入选作品的复制权(即印刷、录音、录像、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网格传播权)归仪陇县委宣传部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和使用。

    2、词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

    3、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仪陇县委宣传部所有。

2011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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