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民政府
关于引资举办县职业教育中心的
招 商 公 告
为全面实施建设革命老区教育强县战略,不断提高我县劳动者素质,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根据《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有关政策,县人民政府决定引资举办仪陇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县职教中心)。现就招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学规模:职教中心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到2015年,职教中心年度中职招生规模达2000人以上,在籍学生总数达到5000人以上,力争超过10000人。
二、办学模式:实行“民办公助”的办学体制,投资举办者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自主办学。
三、办学标准:学校建设、管理人员及师资人员配备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规定的标准。
四、县政府提供的办学条件及优惠政策
1、校园用地按10万/亩实行划拨,总面积为175亩。
2、2011年—2017年中、省、市各级政府用于我县发展职业教育的专项资金或教学设备,可用于职教中心使用,并按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县职教中心建成后,根据其办学情况,县政府可将劳动、就业、农业、扶贫等培训项目统筹安排到职教中心实施,以支持职教中心的发展。
4、县政府根据职教中心一、二年级在校学生规模,依据国家规定的中职学校教师配备标准,可按应配教师总数的25%选派公办教师到职教中心支教(支教教师不得超过校内实有教职工的四分之一),并将选派教师工资(包括绩效工资)拨付到校,由举办者考核发放。进入职教中心支教的教师在原校保留公办教师身份。退休和落聘后原则上安置回原单位。若政府没有合适支教教师选派,县财政可将应派支教教师工资拨付专项资金补给职教中心,用于支持职教中心发展。
5、县政府对投资方的资金投入、校舍建设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6、县政府成立由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学校办学过程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五、投资举办者条件
1、投资举办者须具有成功的举办学校职业教育经验,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投资方须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正式合同签订之前,投资举办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00万元,首期建设保证金3000万元到县政府和投资方指定帐户,由双方共同监督管理。
2、投资举办者要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从2011至2015年投资方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职教中心建校要按县政府确定的总体规划实施。投资举办者必须首先缴清土地费用。建设资金可分三期投入,第一期(2011-2012),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第二期(2013-2014)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第三期(2014-2015)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2015年以后,根据办学需要继续投入。办学资金必须按期到位,以确保教学及辅助用房的修建和实训设备的购置。
3、投资举办者确保2015年在籍中职学生达到5000-10000人的规模,并在2015年创建成“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7年创建成“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4、投资举办者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照登记手续;举办的县职教中心必须符合国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办学要求。
5、投资举办者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不得将土地、校舍另作他用,否则,县政府将予以收回,实行公开拍卖;为解决教师住房的问题,在符合校园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县政府批准,可修建一定数量的教师周转房,周转房单套建筑面积不得大于50m2。投资方不得举办除职业教育以外的其他教育。
6、投资方可在税收、事业性收费、信贷等方面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办学的合法收益归投资方所有。
六、报名及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①报名时间:4月5日至4月15日
②报名地点:四川省仪陇县教育局四楼教育股办公室(四川省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1段18号)
③联系人:
谭朝志 联系电话:0817-7225775 18990775666
李斌忠 联系电话:0817-7222669 13890795383
④报名所需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报名,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及举办职业教育情况简介。验原件,交复印件。
2、报名结束后,县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对方的“资金实力、办学能力和提供的优惠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评,实行比选,最终确定投资举办方。
3、投资方和县政府在协商事宜充分具体后签订正式合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