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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中)南(部)高速公路建设相关事项的通告

  • 2010年5月17日
  • 来源:县政府办
  • 揖稿/编辑:县政府办

仪陇县人民政府

关于巴(中)南(部)高速公路建设相关事项的

通     告


    巴(中)南(部)高速公路已经四川省发改季批复立项,为顺利推进公路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巴(中)南(部)高速公路沿途的檬垭、碧泉、日兴、双庆、凤仪、五福、赛金、铜鼓、柴井、新政、度门11个乡镇建设工程征地拆迁控制范围内停止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控制范围内抢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或抢种各种经济林木和小春农作物。

    二、巴(中)南(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控制范围为:主线路段以测量设计单位设立的中线标桩两边垂直向外50米,各互通连接线路段以测量设计单位设立的中线标桩两边垂直向外30米。具体征地拆迁范围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三、巴南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组织要主动配合县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做好拟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权属、地类、分布、人口、人均耕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现状调查等工作,坚决制止干扰、阻挠、破坏工程建设的行为。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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