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按照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我县2009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仪陇县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㈠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3、具备该学科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㈡幼儿园教师资格
1、具有幼儿师范类中专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他中专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2、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㈢小学教师资格
1、具有师范类中专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2、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㈣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的,需参加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B级考试并取得合格等次。
2、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㈤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的,需参加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A级考试并取得合格等次。
2、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㈠个人准备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所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㈡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9月30日—10月25日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实行网上报名。
填写(修改)申请资料。
在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自己的联系电话,便于联系。报名后,自行在网上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㈢集中体检
带上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和《体检表》并现场填写。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
体检时间:10月26日
体检地点:南充市第三人民医院(顺庆区仪凤街)
2、申请认定其他人员
体检时间:10月25日
体检地点:仪陇县中医院新政院区(新政镇盐店街)
㈣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仪陇县教育局政工股3号办公室
现场确认时间:10月25日至10月30日
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的一式二份,申请其他资格种类人员一式一份。
2、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4、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张贴证书使用)。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㈤教学能力测试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认定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待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㈥证书颁发
时间:11月11日—11月30日
咨询电话:0817—7216535
QQ:87104632
二○○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