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8日下午,县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在县行政中心602会议室召开会议,就县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设计方案进行了核审。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建华,县委副书记、县长陈科,县政协主席李成忠,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险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贾怀平,县政府副县长任爱民出席会议,县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对各方案进行了认真评审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仪陇县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建筑设计方案核审意见
1.县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建筑外观设计应坚持“三馆合一”,实现资源共享。
2.“三馆”内部功能分区应相对独立,减少相互间干扰。
3.“三馆”建筑外装应体现厚重,内装应根据不同功能区域进行不同风格的设计,如博物馆应体现厚重,图书馆应体现明快,文化馆应体现活跃等。
4.完善“三馆”功能,增设城市规划展览厅、综合展览厅。
5.建筑规模控制在8000平方米左右,其中影剧院(会议厅)容量增至900人。
6.合理组织“三馆”内外交通,做到人流、车流能及时迅速疏通,室外停车泊位应符合相关技术规定。
7.方案评比确定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所作“印之离堆”为第一名,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所作方案为第二名,重庆市轻工业设计院所作方案为第三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所作方案为第四名。
8.由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将“印之离堆”方案尽快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实施。
二、关于“领秀江山”楼盘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核审意见
1.原则同意“领秀江山”楼盘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
2.6+1F部分建筑面积控制在45%以内。
3.坡屋顶和空调外挂机装饰架选色较深,应与建筑物主体色彩相协调。
4.底层门面采用1.2cm厚钢化玻璃地弹门,外罩2cm×2cm×0.8cm的不锈钢方管通透链条式卷帘门。
5.底层店招采用金属拉丝面边框,二层广告采用50×50mm镀锌矩管横向贯穿布置,矩管、吸塑字色彩与该楼盘所处街区一致。
三、关于新政小学新校舍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核审意见
1.原则同意新政小学新校舍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
2.新政小学新校舍建筑外装色彩参照滨江小学建筑外装色彩实施。
3.新政小学新校舍教师周转房套数、户型面积及建设方式另报县政府审定。
4.原则同意将新政小学新选址处土地使用性质由商住用地调整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四、关于县殡仪馆和公墓规划设计方案核审意见原则同意县殡仪馆和公墓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
五、关于新政派出所建筑设计方案核审意见
1.原则同意新政派出所选址在新南路南侧。
2.原则同意将新政派出所新选址处土地使用性质由住宅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
3.原则同意新政派出所建筑设计方案。
六、关于万寿小区三期总平方案核审意见
1.由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房地产管理所对陵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期旧城改造有关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后上报县政府。
2.由县规划办、县国土资源局核查该地块的开发强度,并提出开发建设意见。
七、关于松海路安置区(二期)总平方案核审意见
1.原则同意松海路安置区(二期)总平设计方案。
2.原则同意将松海路安置区地块最大容积率由1.8调整为2.66,最大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49%,最小绿地率由30%调整为26%。
八、关于渔田路东段、两宫路东段道路调整核审意见
原则同意将渔田路人民北路至琳琅大道段由原40米宽调整为21米,其中车行道由原28米宽调整为9米,坡度由原4.409%调整为2.34%;渔田路槽田街至人民北路段改设为12米宽人行梯道。两宫路东段道路暂不调整。
九、关于新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址核审意见经现场踏勘后再定。
仪陇县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整理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